《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最新修订与行业监管对商业贿赂行为的治理
一、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商业贿赂作为一种隐蔽性高、危害性大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也侵蚀着企业的诚信经营基础和社会公共利益。为了更好地打击和预防商业贿赂行为,我国于2017年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并于同年11月4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此次修订在多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其中尤为重要的是针对商业贿赂行为的规范和惩治措施。本文将从行业监管的角度出发,探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最新修订如何为商业贿赂治理开启新的篇章。
二、商业贿赂的概念与表现形式
(一)商业贿赂的概念界定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的规定,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手段”通常包括提供旅游、娱乐等非物质性利益。
(二)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
商业贿赂的形式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 直接行贿:即经营者向具有决定或影响交易权利的个人或机构直接给予财物或其他好处;
- 间接行贿:通过中介机构进行贿赂活动,如利用咨询费、服务费等方式掩盖贿赂本质;
- 账外暗中给予回扣:即在正常的财务账目之外私下给予对方一定的款项或实物;
- 虚假宣传费用:将贿赂款物包装成广告费、促销费、研究费、赞助费、合作费等费用;
- 提供不当便利:如提供免费旅游、娱乐、女伴陪侍等活动,以获取订单或优惠条件。
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内容及亮点
(一)明确商业贿赂主体范围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扩大了对商业贿赂主体的认定范围,不再局限于传统的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而是涵盖了所有从事商品交易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这意味着无论是企业内部员工还是外部合作伙伴,只要实施了商业贿赂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强化对受贿者的责任追究
新法强调了对受贿方的惩罚力度,规定无论是否取得违法所得,只要有受贿行为,都应当依法处罚。这有助于从需求端打击商业贿赂现象,防止腐败行为的滋生蔓延。
(三)细化商业贿赂行为的构成要件
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进一步明确了商业贿赂行为的构成要素,包括贿赂的目的必须是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以及贿赂的对象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这样的细化有利于执法机关更加准确地判断和处理涉嫌商业贿赂的行为。
(四)增加对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
随着电子商务和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网络平台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日益增多。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增加了对此类行为的规制条款,特别强调了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四、结合案例分析——阿里巴巴集团因“二选一”被罚事件
2021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阿里”)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计182.28亿元的罚款。这一案件充分体现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新经济领域的适用性和权威性。
本案中,阿里实施的“二选一”行为,要求商家在其平台与其他竞争对手之间做出选择,违反了自由竞争的原则,剥夺了商家的自主权,同时也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空间,构成了对市场竞争秩序的扰乱。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是对这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坚决打击,也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举措。
五、结论
综上所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最新修订为商业贿赂治理提供了更为全面和有力的法律依据。通过对商业贿赂行为的定义、表现形式的详细列举以及对相关主体的严格约束,该法的修订有效提升了反商业贿赂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结合阿里巴巴集团的典型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执法部门正积极运用这些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行为,营造更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未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相信《反不正当竞争法》将在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